2004如何自知與神的光
如何自知與神的光
今天我相信神要我傳一個信息,就是我們如何自知?從來沒有一個不認識自己的基督徒,他的靈性會進步的。也從來沒有一個基督徒的
靈性進步,會過於他所已經知道的。他所得的亮光(不是知識)是如何,他的生命也是如何,沒有一個基督徒能進步過於神所給他的亮光。每一個基督徒,如果不知道他自己的錯失,不知道他自己的實情,他就不會追求新的,也就不會走前面的道路。基督徒生活中最緊要的一部分,就是自己審判自己,以為自己的肉體是靠不住的,以為自己是毫無用處的,因為惟有這樣才會無依無靠的倚靠神,才會隨著聖靈而行,不隨著肉體而行。可說沒有這個自己審判自己,屬靈的生活是不可能的。這個我在別處已經說過了,所以在此就不多說了。人若不自知,就不會自審,就不會有因自審而得的屬靈福氣。神要我們知道我們的肉體是何等的敗壞,何等的不能滿足祂的要求;但是我們並不知道,所以就不能有純潔、在聖靈裡的生活。人因為缺乏自知,就在不知不覺中,充滿了自是自信的心,以為自己是怎樣可靠的,並不會領會主所說的,『你們離了我,就不能作什麼』的意思。雖然聖靈賜下來,是為著幫助我們的軟弱的,卻因我們不知道自己的軟弱,就也不仰望祂的幫助,以致仍然軟弱。人不自知,不只會自信自是,並且會自滿,以為自己是怎樣的超奇,充滿了神所最不喜悅的驕傲。人因為不自知,就在他日常的生活中有了許多的缺欠。多少的本分沒有盡,多少不義的待人,多少缺乏愛心的地方,多少的暴躁焦急、不體恤人,都一點不覺得,以致越過越壞,自己反若安然無事。人因為不自知,就不知道自己的缺乏有多大,也不領會在基督裡的救恩是多完全、多寶貝,以致失了多少屬靈的福氣。自知是遷善的第一個條件。因為惟有自知的人,才會羨慕得著更好的-是的,神的最好。不自知的人,不會有飢渴的心,也不會得著聖靈來充滿他。這樣看來,自知是基督徒絕對不可少的。
自知是不是從自省而來呢
世界上的人,有什麼法子知道自己的錯呢?他們是用自省的法子。他們是自己省察自己的行為,回想他們的過去。他們就是『回轉到他們自己的裡面去』,察看他們自己的存心如何,自己的行為如何。自省就是人平常所說的捫心自問。他們若沒有自省,就不能自知。我常聽見許多基督徒說,我要自省看我有什麼錯沒有。但是我告訴你,自省不是基督徒的本分。自省乃是一個大騙子,自省不知害了多少基督徒。我們現在要看(一)聖經有否自省的命令?(二)自省能否使人自知?(三)自省是否有益的?借此三點來證明,自省實在不是基督徒的本分。
一 聖經有否自省的命令
難道聖經沒有命令基督徒自省麼?沒有。多瑪格力菲先生說,全部聖經只有兩處說到自省,但都是特別有所指的。現在我們要先看這兩處。
林前十一章二十八節:『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這一節的省察並不是我們基督徒在追求聖潔中的省察,乃是說我們來到主前,吃餅、喝杯的時候,要省察看我們是不是承認餅和杯是主的身體和主的血。我們吃餅、喝杯,乃是一個見證。所以要自省看我們是不是記得其中的靈意,不然就要成為一種的儀文。這裡的自省是問我們來到主的桌子前是不是為著記念主,並沒有叫我們回轉到自己裡面去看自己有什麼錯誤,好追求在靈性中的進步。
林後十三章五節:『你們總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這一節更不是叫我們省察自己裡面的情形如何,這裡也是有所專指的。當時哥林多有許多人譭謗保羅,說保羅不是使徒。所以保羅問他們說,你們要省察自己有信心沒有,你們若是有信心,就是我作使徒的憑據。如果不是神召我作外邦的使徒,就你們怎能得救呢?神召我把福音傳給你們哥林多人,你們得了救,就證明我是真的使徒;你們若沒有信心,我就是假的使徒。所以這裡所說的自省,也並非我們在追求聖潔中的自省,乃是當時在特別情形中所有的一個特別的行為-自省有無信心。
但是,我們中文的聖經,在舊約裡,最少還有一處說到自己省察自己的話,就是哈該書一章五節、七節所說,『你們要省察自己的行為。』請你們注意,在這裡,(一)不是說你們應當自己省察自己,乃是說你們要省察自己的行為。這是在外頭的。(二)『省察』在原文是『思念』的意思。這裡是說你要思念看你外面的行為如何,不是說你要省察你裡面的情形如何。
我們把以上三處的上下文一讀,就知道都不是指著自省說的,不過是指著省察某件事說的。所以,我們敢斷定說,聖經沒有命令基督徒自省。
二 自省能否使人自知
我們就是自省的話,我們的經歷要告訴我們,自知仍是不可能的。我們要看聖經對於我們的自己如何說法:
耶利米十七章九節說,『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我們的心既然如此,所以我們的自省就靠不住。因為我們要用一個詭詐的心來省察自己,就難免受這個詭詐的心的欺騙。也許你錯了,你的心反告訴你不錯;也許你不錯,只因某種弱點,你的心反說你錯了。心如果不錯,就心可作一個標準;但是,心是詭詐的,怎麼可作標準呢?用這個不準確的標準來省察自己,自然是難免受欺騙的。
有一位先生裝火爐的煙筒,他用自己的尺量好了,就叫鉛皮匠替他作一丈長。後來作好了送來,無論如何,總長一尺。他就責問鉛皮匠,鉛皮匠用自己的尺一量,剛好一丈。但是,他總說長一尺。後來,鉛皮匠把這位先生的尺一看,才知他的尺,被他的小孩玩的時候,鋸斷了一寸。所以,量來量去總是長了一尺。我們若要自省,就要先問自己靠得住,還是靠不住?我們的自己,已經敗壞了,在神看來,已經是頂不好了,如何能自省呢?許多人以為自省是一個美德,但我告訴你們,自省是一個大錯。
我們應當知道,我們人裡面精神部分的構造,也不知道是有多複雜的。我們的心意、思想、感覺、以及其他心的表顯,乃是非常複雜的。我們不能分析清楚,到底其中是如何的互相影響,彼此牽連。在這麼複雜的一種情形中,我們雖然可以自省,但是,這個自省絕對不會給你以一個準確的自知。因為當你自己省察自己的感覺時,你並不知道你的感覺是如何的受各方面的影響和牽連。所以你的感覺所給你的知識,乃是靠不住的。只要有一點點的影響,就會叫你的感覺完全改變了。多少的時候,因為我們裡面,有了一點隱藏的罪惡,或者一個錯誤的思想,或者一點的偏見,或者因有一點生來的性情,和其他數不勝數的一點點的原因,都會叫我們對於一件事情失去了正當的眼光,對於我們自己的存心,失去了準確的知識。因為我們的自己,是這樣的複雜,而且靠不住的,就叫我們從這自己所知道的事情都是不準確的。
因此,我們常常遇見一件事,就是:有許多人,在某點上是頂好的,但是他自己反不知道,反覺得自己在那一點不好;反之,他在某點上是頂不好的,他自己卻一點不知道,反以為是頂好的。這是我們常見的事。這就是告訴我們說,人雖然是可以自省,但是,自知仍是不可能的,人並不能藉著自省得著自知。我有一位朋友,得救以後,頂常講到基督徒的愛,按他自己的看法,以為他自己是頂有愛的了,那知他在家裡和他的妻子一點不和睦。你們想,人要自省的話,他的自己靠得住麼?自己如果靠不住,自己省察自己就是沒有用處的。
詩篇十九篇十二節問說,『誰能知道自己的錯失呢?』沒有一個人能知道。我們靠著自己不能真確知道自己的過失。
三 自省有否益處
不但聖經沒有命令我們自省,不但我們的經歷告訴我們自省是不可能的,就是自省的話,於靈性生活,還有大害處。因為自省要生出兩種結局:不是自滿,就是灰心。自省後以為自己不錯,所以自滿;自省後以為自己錯了,所以灰心。除了自滿與灰心外,並沒有第三種的結局。神教訓我,使我知道沒有一個人能藉著自省真認識自己。
希伯來十二章二節說,『仰望…耶穌,』原文在仰望和耶穌之間還有一點小字,應當譯作『仰望離開-以至於耶穌』。這意思就是,你如果要仰望,就要先有所不望,然後才能望。你要先離開你所不當望的,後來才能望你所要望的。我們中文有『望斷』這個辭,所以我想這句話可以譯作『望斷以至於耶穌』。我們屬靈的生活,乃是根據乎仰望耶穌,並不在乎回頭看自己。我們如果不遵守聖經的命令,去仰望耶穌,卻回頭看自己裡面是如何如何,就我們在靈性上要受極大的虧損。我從前已經說過,自析-自己分析自己,自己分析自己的感覺、存心和思想-是頂有害處的。多瑪格力菲說,『現在有一句普通的話說,你若看自己一下,就要看基督十下。但是,我看這句話應當改作,你應當看基督十一下,自己一下都不看。』
前兩年,我讀一首英文的寓言詩說,有一隻百足蟲(像蜈蚣的蟲),與一隻蝦蟆談話。蝦蟆問百足蟲說,你這麼多的足,是怎樣走法?走的時候,是先擺那一隻足呢?百足蟲就試試看走的時候先擺那一隻足,但怎樣也擺不好。後來擺累了,就說,我不管了,我要去了。但當要去的時候,又想那一隻足先擺呢?這樣一來,弄得它一步都走不動了。等一下,太陽光從雲裡射出來了。它一看見這光,心裡不禁大大歡喜起來,就朝著太陽光奔去,它忘記了它那麼多足行走的次序,它竟然走得動了。這一首寓意的詩,正是我們基督徒生活的寫照。什麼時候,我們回想一下自己,就越走不動,就越不進步。我們看主的光,我們就不知不覺的前進了。
我前幾年在一本英文講屬靈生命頂深的報(名叫得勝)上頭,讀到有一篇的東西,講『什麼是自己』的這個題目,這個作者就說,『自己不是別的,就是自己回想自己,自己思念自己。』這句話真是深,真是實在的。什麼時候,我們回想到自己,那一個時候,就是我們自己活動的時候。我們要記得,魂,就是自己的感覺。有一位大學的教授,在威爾斯復興以後,去見那位復興家羅伯斯先生,和他在一起有一天之久談論許多的問題。他回去了以後,就寫一篇文字登在報上,說到他對於羅先生的印象。他說,他是一點沒有自覺的人。我們的失敗,就是太思念自己,以致我們所記得的,不過是我們的得勝,或者我們的失敗,以致基督在我們身上不能完全顯出。
我們得勝的法子,並不在乎時刻不斷的來分析自己,乃是在乎仰望耶穌。不是去除掉不好的思想,乃是去記得好的思想;不是去除掉我們自己的什麼,乃是這樣的讓基督充滿了我們,以至於我們忘記了自己的一切。我們什麼時候回想自己,我們那個時候就立刻停步不前了。聖經沒有叫我們思想自己到底是如何奔跑,乃是叫我們仰望著耶穌而奔跑。我們若回頭省察自己,我們就要看見我們是在煙霧裡面,越弄越不清楚。我們若仰望耶穌,我們就自然而然的會奔跑得好。
當我初學騎腳踏車的時候,我常常將車騎到牆邊去碰牆,天天都把手碰破了。後來我請一位會騎的同學看我的弊病在那裡。我騎車的時候,眼睛都是一直看著車頭的車把,盼望我的手能鎮定一點,叫車能夠走得直一點。豈知不然,我越看車把,越要手定,我的手越發顫,車也越走得彎來彎去。這位同學對我說,弊病就在這裡-看車把不看路,所以會彎來彎去、會碰牆。若要不彎來彎去、不碰牆,眼睛就當一直看著前頭的路才可以。我們的生活也是這樣,一回頭看自己就要失敗。我們要看前頭。
許多基督徒的失敗,都是因回頭自省。這樣回頭自省一下,就是說別的害處沒有,但最少也停了一步。聖經並沒有命令基督徒自省,因為自省不但無益,反阻止進步。許多基督徒,往往一日過了,要去把這一日的事溫習一遍,自省一下,這不過是自己騙自己。保羅不管人如何論斷他,他自己並不論斷自己。他說,『時候未到,什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祂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裡得著稱讚。』(林前四5。)保羅知道,惟有主的光一照的時候,才知道什麼是對的,什麼是不對。如果一個基督徒不時的回想他的自己,他就必定失敗。因為一想到自己無錯,就要驕傲起來,以為自己比同輩都好。一想到自己有錯,就只有灰心,一點辦法都沒有了。如果我們的自知,是從神的光照而來的,就不至有此結果了。
正當的法子
這樣說起來,我們的意思是不是說,我們可以隨隨便便的過日子,不必問看我們所作的是對的或是不對的,不必問看我們的存心是清潔的或是不清潔的。我們所領會的,就是聖經並沒有叫我們自省,但是,我們並沒有讀到聖經叫我們不必自知。回想自己是有害處的,但是,放縱自己是有更大的害處的。神從來沒有允許我們放縱。神雖然不要我們去自省,但是神卻要我們自知。因為聖靈來,就是要叫人為自己的罪責備自己。聖經的意思,是不要我們藉著自省去追求聖潔,但是,聖經並非要我們不去追求聖潔。聖經不要我們藉著自省來自知,但是,聖經並非要我們不自知。人的錯誤,就是以為自省和自知是分不開的,所以就以為若不要自省,意思就是說不必自知。豈知自知還是要的,不過不要用自省來自知而已。目的還是一樣的,不過方法要改變而已。
聖經既然沒有叫我們自省,就我們是用什麼方法自知呢?
我們讀詩篇二十六篇二節:『耶和華阿,求你察看我,試驗我,熬煉我的肺腑心腸。』和一百三十九篇二十三至二十四節:『神阿,求你鑒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試煉我,知道我的意念;看在我裡面有什麼惡行沒有。』這兩處的聖經,將我們正當自知的法子告訴我們了。在此我們看見我們若要知道我們的肺腑心腸,我們若要知道自己的心思,自己的意念,要看在我們裡面有什麼惡行沒有,並非我們自己花什麼工夫去自省,並非我們自己問自己,以為我覺得我自己如何;乃是求神鑒察我,試驗我。惟有神鑒察我們,試驗我們,我們才會有準確對自己的知識。我們的自知並不在乎省察自己,乃是在乎神檢查我們。
這裡的聖經,就是告訴我們說,我們若需要對於自己的知識,我們就要求神把祂對於我們的知識告訴我們。這是最準確不過的知識。神認識我們,比我們認識自己更清楚、更準確。在祂的面前,無論什麼,都是赤露敞開的。我們心的最隱密處,是我們自己所感覺不到,分析不來的地方,祂都看到,祂都知道。我們若有祂的眼光,我們就不會受欺騙,就會知道自己實在的情形。
實在說來,惟有神對我們的知識,才是不錯的。你知道神對於你是怎麼想法呢?你想你自己是很好的,你想神也這樣想麼?你想你自己是很不好的,你想神想你也只這麼樣麼?所以請你不要以為你覺得好就好了,你覺得不好就是那麼不好了。這是不準確的。惟獨神看你好才是好的,神看你有多不好,才是有多不好。
這樣看來,神不要我們自省,意思並非不要我們自知,並不是要我們隨隨便便過日子。祂的意思乃是,我們如果自省,我們是不會自知的。也許祂所以為錯的,我們還以為好;祂所以為污穢的,我們還以為不過是有一點的不對。祂喜歡我們和祂有同樣的看法,所以祂要我們不隨著我們自己靠不住的感覺而斷定我們自己是怎樣怎樣的;乃是要我們得著祂的思想,明白祂的審判,叫我們對於自己有正確的判斷。
神的光與自知
那麼,我們怎麼能知道神對我們是怎麼看法的呢?我們怎麼能加入神對我們的思想呢?詩篇三十六篇九節:『在你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這一節聖經裡有兩次說到『光』。這兩個『光』字的意思是不同的。頭一個的光是特別的,是『你的光』-神的光。第二個的光是普通的,所以,只說『光』-上頭沒有狀詞的。神的光就是神的知識,神的眼光,神所看見的。在神的光中,就是被神啟示,就是被神將祂所知道的告訴我們。第二個光,就是事情的實情如何。所以,『在你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的意思就是:我們受神的啟示,得神聖潔的光的照亮,就能知道一件事的實情如何,那件事在我們心眼中,要像光那麼清楚。我們在自己的光中,永遠不會看見光。我們只有在祂的光中,才會見光。
以弗所五章十三節,將光的用處很清楚的告訴我們:『凡事受了責備,就被光顯明出來;因為一切能顯明的,就是光。』這叫我們知道光的用處是顯明。所以,詩篇三十六篇九節的頭一個光是客觀的,是神的。我們在這個光裡,就被它把我們顯明出來,叫我們得以看見自己的實情,這就是在光中所見的光。我們自己的光景,我們不知道,當神的光一照,我們就看見自己的光景了。許多事,我們都以為是頂好的,有一天被神的光一照,才知道是不得了。也許以為自己是比任何人都好的,有一天被神的光一照,就不只罪惡是罪惡,並且許多自以為是良善的也顯得是罪惡了。不是我們省察了去告訴主,乃是被光照明了向主去承認。所以說,自省不只不是一個美德,並且是一個大錯誤。我們能以認識自己,不是藉著自省,乃是藉著神的光。我們在神的光中,就能得著知識來認識自己。神對於我們所有的亮光是如何光明的,我們也能在這亮光中來看見祂所看見的一切。
你並不必去問說神的光是什麼時候來的,你也不必問說我怎麼知道那是神的光呢?要知道天上的太陽,並不必用燭去照一照,或者用燈去照一照,只要你能夠看見自己,你就知道,自己是在太陽的光中,太陽是已經出來了。所以,什麼時候,你會徹底的認識自己,你能夠看見自己的真相,能夠盡量的明白你自己肉體的敗壞,你就知道神已經把祂的光給你了,你已經是在神的光中了。如果你對於自己的看法不會像聖經所說的那麼嚴重,你不覺得你的肉體是像聖經所說的那麼敗壞,你不相信你自己是像聖經所說的那麼軟弱可惡,這就是證明你還沒有得著神的光,還不是在神的光中。不必問光在那裡,不必問什麼是光,只要看見光的功效,就知道什麼是光,就知道光在那裡了。
亞當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之後,第一看見的,就是他自己的羞辱-赤身露體,這是他自己良心的感覺。他覺得自己的羞辱了,他怕神麼?不,他還有他自己的法子,用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作裙子,遮掩他的羞辱。等到神的聲音一來,問他說,『你在哪裡?』他就藏在園裡的樹木中,躲避神的面。他現在無法,他也不能靠他自己所編的裙子了,他不能不承認說,我是赤身露體的。所以,一個人自省的結果,再好也不過像亞當看見自己的羞辱而已,不但不會為罪難受,反要用法子去遮蓋。亞當是等到神一發問,他才真認識他的自己了。神問亞當說,『你在哪裡?』難道神還不知亞當是在那裡麼?不。神這樣問,是要亞當知道他自己是在那裡。在我們中間,有經歷的人,都能證明,當我們自省時,雖然看見了某點的不是,但不過用自己的法子遮蓋;什麼時候,被神的光一照,就真無法隱藏了。
有一位聖徒,問一猶太人要不要得救?他說,不要。那位聖徒就勉強他一同跪下禱告,求神使他認識自己。當神的光一照,他才知道他的污穢是多厲害,他看見他自己的罪,他巴不得地板開口把他沉下去才好。這叫我們看見,要叫一個罪人認識自己是一個罪人,也是藉著神的光。
多少的罪人,當他還沒有得救的時候,是很難叫他們承認他自己是罪人的。有許多的罪人,在別人看來,他也真是罪人,但是,他自己並不如此感覺。乃是當神的光來的時候,他才知道自己是如何的罪大惡極,在神的光中所生的那一種的自責,真是好像無地可容了。有許多的罪人,自己也知道自己是有罪的,心裡這樣感覺,口裡也這樣承認,在人看來,也許以為這人是有自知之明的。但是,當聖靈將神的光照耀的時候,他才知道他所承認的罪,還不過是皮毛的,他還沒有像神那樣的恨罪。到了得著光照之後,他才會徹底的感覺自己罪的可惡,而追求脫離。所以,讓我在此插入幾句話,我們作神的工的人,不能用我們的理論使人明白他自己的罪,惟有求聖靈作叫人為罪責備自己的工。各種的自省,都一樣是浮淺的、不充分的、不準確的。惟有神的光,才能叫人看見自己的真相-像神那樣看見他。
我們基督徒一天過一天,能以認識自己,也不是藉著自省,乃是藉著神的光,我們被神的光一照的時候,就要看見自己的敗壞不堪。多少時候,我們對人,也許是很有愛心了;等到神的光一照,就要看見愛人的不夠,就要看見對人還有許多的缺欠。多少時候,我們自以為工作是成功的,得人也真多;等到神的光一照,才知道都不過是肉體的工作,是虛空無益的,才知道那工作並不是神作的。多少時候,我們自以為是專心遵行神的旨意,自己並不要什麼;等到神的光一照,才知道有多少神的旨意沒有遵行。我曾問和受恩教士,遵行神的旨意,有什麼經歷。她說,『每一次當神遲延告訴我以祂的旨意時,我就斷定我裡頭還有不願遵行神旨的心,我裡頭還有不正當的目的,這是從許多經歷中看出來的。』我們求神的旨意得不著答覆的時候,就當求神鑒察,看我們裡頭有什麼不願的地方沒有。當神的光一照,我們就要看見裡面的光景了。你都想沒有什麼不肯順服神的地方,你被你自己騙了。我們洗臉,是自省看臉上有什麼白粉;有什麼黑跡,有什麼灰泥呢?還是去用鏡子一照,看有沒有呢?我們要認識自己,不是去想自己如何,乃是求神的光一照才知道是如何。多少時候,我們自以為存心是不錯,但被神的光一照,才知道有多少的自私,為自己打算,並且有多少的不義呢。多少時候,你的生活,沒有被神光照的時候,你都想可以過得去,但一被神光照,就知道不能。在神的光中,就得以見光。
一個深的基督徒,與一個淺的基督徒的不同,是在乎他們所得神的光是多是少,是長久或是暫時。在神的光下所見的,黑就是黑,白就是白。淺的基督徒,是在特別的時候,被神照一下,才知道自己某點的不是。深的基督徒,是常被神的光照,而認識自己的。在座的人,也許有人經歷過,當我們看見一個少年信徒,述說他是怎樣的愛主,是怎樣的將什麼都奉獻給主的時候,我們就要覺得這人不知道他所說的是什麼。因他還不知道奉獻給神是有多難,將來是有何等的結局,他不過憑一時的感覺說說而已。
這就像主耶穌對雅各、約翰所說的話一樣。當他們求主耶穌說,『賜我們在你的榮耀裡,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耶穌說,你們不知道所求的是什麼。我所喝的杯,你們能喝麼;我所受的洗,你們能受麼?他們說,我們能。』(可十37~39。)他們卻不知道這兩句話所包括的是有多深多遠,竟冒昧的答應說,我們能。當我們沒有神的光的時候,我們都像這兩個門徒。我們並不知道自己是何等的軟弱,我們也不知道神所要求於我們的有多少,我們卻以為我們什麼都是能的。乃是當神的光照耀的時候,我們才知道在多少的事情上,多少的真理上,我們所會說的,不過是那一句話,我們卻沒有盡量的明白其中的意義。
不只我們對於我們的良善,當神的光來的時候要顯為不良善;就是我們的不良善-平時自認為不良善的,也是當神的光來的時候才知道它有多不良善。多少的時候,我們很知道我們在某點上是很軟弱的,我們自己這樣感覺,我們對別人也這樣說,我們在禱告的時候也這樣的告訴神。但是我們對於我們自己的軟弱,並沒有頂深的感覺,並不覺得它是何等的可惡,並且雖然知道了軟弱,還可以混過日子。乃是當神的光來的時候,我們才會徹底的感覺我們的軟弱,才會盡量的感覺到這軟弱的痛苦,才會有恨惡這軟弱的心;並且以為如果不得著拯救,是不能再活的。我們憑著我們的省察所得的自知,與從神的光所得的自知,其中的深淺,真是相去不可以道里計的。所以朋友們,就是你自知了,如果沒有神的光,你還不是真自知。憑著省察而得的自知,不過是表明你說你自己是如何。憑著神的光而得的自知,乃是表明神看你是如何。我們對於自己的評論,永遠不及神對於我們的評論那麼準確。
在這裡我們看見,神的光和知識的不同。知識是我們所知道的,是我們在頭腦裡所明白的。神的光乃是神所知道的,藉著祂的靈啟示我們的。許多人誤會了,以為聖經裡所說的亮光,意思不過就是知識。所以我們常聽人說,他的亮光頂多,但是他的生命不好。豈知不然。亮光並非知識。聖經說,知識叫人自高自大,但是當神的亮光照耀在一個人心裡的時候,並不會叫人自高自大,乃是叫人自怨自艾,懊悔已往,恨惡肉體,在灰塵中求神釋放他脫離他的污穢。一個人可以充滿了聖經的知識,同時在他心裡沒有一點神的光。一個人如果跌倒了,他能夠將他從前所明白的聖經告訴人,但他自己並沒有神的光。在聖靈的能力裡所發現的知識,就是神的光。被人記憶在頭腦裡的神的光,就是知識。知識,在聖經中和在屬靈的經歷上也有它相當的地位。但是知識脫離了聖靈的能力,就是死的。司可福說,『真理與能力離婚,再沒有什麼比這個危險了。』所以我們雖然知道了許多的真理,得了許多的知識,若不是在聖靈的能力裡,就沒有亮光,就不能真知道自己的情形,而走前頭的道路。我們如果從神那裡得了亮光,我們就應當藉著賜給我們這亮光的聖靈,保守我們所得著的,長久作我們路上的光,而不叫它失去能力。
在許多的時候,神給我們亮光,叫我們看見一件事的真相,在那個時候,我們好像把這件事頂深的、頂裡面的都看見了,好像什麼都是擺在我們面前,毫無隱藏的顯露在我們的目前。但是,過了一時,我們雖然還記得我們的經歷,還保全那樣的知識;但是,我們對於那件事好像沒有像當時感覺的那麼深,好像我們所看見的不會像當時那麼清楚。這個時候,神的光已經過去了,所剩下的,不過是知識而已。(註:我們最少要照著我們的知識而行。然而這不是說,只要有知識就夠了,光也是要的。)光是會叫人有頂深的感覺的,知識不會。
所以我們要走道路,非有神的光照不可。我們自己的感覺,若非完全欺騙我們,就是減少我們的罪名。我們若要憑著它去追求聖潔,乃是跟隨一位瞎眼的領路者。必須有神的光,才能把事的實情顯明出來。光,就是說神怎樣看法,神怎樣說。神說錯了,就是錯了;神說有一百分的錯,就是有一百分的錯。光沒有來到,就不過是你想的,是靠不住的。你的生命如何,是要神說你如何。
和受恩教士死後,有她遺下的一本聖經送給我,其中有一處寫著說,『神阿,求你給我一個徹底的、沒有限制的、自己的啟示。』這是何等的深呢!多少時候,我們以為自己看不見什麼就夠了。豈知神對於我們另有一種的看法。我們若不得著神的眼光,我們不過是自欺而已。我們應當有膽量敢被神將祂的光照亮我們,將我們自己的真相啟示給我們。我們沒法認識自己,除非有神的光照才可。我們自己的估價是靠不住的。
這光從何來呢
第一,基督是我們的光。約翰八章十二節:『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主耶穌就是光。當我們親近主,我們就要看見光。多少時候,我們想這也不錯,那也不錯,等到把事的實情對主一說,求主啟示這事的真相,那知都錯了。一天過一天,以為沒有什麼錯,那知一親近主,又都顯得錯了。因為一個是自己的程度,一個是神的程度,所以,一親近主,就知道自己的程度不夠了。如果一個基督徒不多多禱告,求神把他的真相啟示給他,你能保險說,這個基督徒十件事就有九件事是錯的。你多親近主,就能多得神的光。
第二,神的話是我們的光。詩篇一百十九篇一百零五節:『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一百三十節:『你的言語一解開,就發出亮光。』這兩節聖經,也許是我們頂熟的,但我們若在神的面前仔細一讀,就要知道這兩節是有多深。你所走的道路,是人說你不錯,還是神說你不錯?肉體的工作,被神的光一照,是不能隱藏的。不是人如何說,乃是要看神的話如何說。我們不是一天過一天隨著自己的感覺以為對或不對,乃是要讓神的話來定規它的對不對。我們自己不斷定,乃是讓神的話來斷定;把你放在神的話裡,讓神的話來審判,讓神的話把你的實情指出來。所以,我們要多多的讀聖經,靠著聖靈將神的話發顯出來,使我們自知。
第三,基督徒是我們的光。馬太五章十四節:『你們是世上的光。』這一節聖經,我們頂熟。我們平常以為這句話的意思,不過是指著基督徒的好行為說的。實在這裡有很深的意思。這裡是說一個基督徒是光。一個基督徒能把人的真相照明出來。許多基督徒,因為在神的光裡,就叫別的基督徒怕見他,好像一見他,就要定自己的罪。一個軟弱的基督徒,不怕見一個同自己一樣的基督徒。但是一個在神光裡的基督徒,當你一親近他,就不免慚愧了。你本來驕傲,被他一照,慚愧了。你本來不誠實,被他一照,慚愧了。弟兄姊妹們,我們是作神的工人,服事神的,但如果你沒有神的光,你就不能作工。人不能因你的緣故多親近神,因你沒有光照耀他。如果你是一個親近神,是常受神的光支配的,你就自然而然的照出那親近你的人的真相來。如果我們要遵行神的旨意,作神的工,就必須作一個光。
那些親近神的基督徒,當你一親近他,就叫你覺得神。不是叫你覺得他是何等溫柔,何等謙卑,乃是叫你覺得神。我起頭作工的時候,我定規無論如何要遵行神的旨意,我也以為自己是遵行神的旨意了。但是,什麼時候我去見一見和受恩教士,和她談一談,讀幾節聖經,就叫我知道自己還是不夠的。我每次見她,都覺得那一點特別的地方-神在那裡。你一親近她,就覺得神。她有亮光,她受神亮光的支配,所以你一親近她,她的光就定你的罪。
不過有一件事,是我們應當記得的,就是說,無論你是因為親近基督,或是讀神的話,或是與別的聖徒在一起,你所得的光,都是從聖靈的啟示來的。乃是聖靈將神所住在人所不能靠近的那光,將祂的榮耀、聖潔和公義,顯明出來,叫我們看見什麼是神那個絕對的程度,使我們因而看見自己,知道自己的實情,知道自己是如何的構不上神的程度。
這光的能力
這光的能力,就是叫人自知。人一到這光裡面,就叫他看見,他自己一切實在的情形。許多的信徒,本來是頂自是的、自滿的、自負的,在這樣的光景中,並不能用人的話語、講解、勸勉、警告、責備,叫他看見他自己的墮落。惟有神施恩,藉著聖靈,把祂的亮光照耀在他身上,才會叫這樣的人,認識他自己是如何的不堪,如何的敗壞,如何的假冒為善。神的光一來,什麼都要變顏色了;在神的光中,什麼都要顯出它固有的顏色。
實在說來,沒有一個人,能夠不被神的光照而得救的;也沒有一個人,能夠不被神的光照而在靈性的路程上前進的;也沒有一個人,能夠不被神的光照而作有效力的工的。
一個罪人怎麼能夠知道主耶穌是救主呢?當然不是靠著理論。他怎麼知道他自己是個罪人呢?當然不是靠著責備。你無論用什麼方法,用頂合乎邏輯的言辭來證明,用頂充分的理由來辯論,用頂嚴厲的話語來警告,都不能叫一個罪人看見自己的罪,看見耶穌是他的救主。我並非說這些是沒有用處的,這些也有它們的用處,不過這些只會叫人在頭腦裡知道自己是個罪人,耶穌是個救主,但是絕不能使他看見。每一個罪人,都是瞎眼的,這一種的瞎眼,叫他不能看見神福音的真光。聖靈藉著神的光,來開罪人的眼睛,叫他能夠看見神的光。看見是新約中一個特別的福氣。神啟示祂兒子在我裡面,乃是每一個得救的罪人所共有的經歷。最沒有用處的,就是我們想,要用什麼美好的思想、理由、熱氣、情感、音樂、眼淚、辯論,來叫人『接受基督教』,『相信耶穌』,『作基督徒』。神的光,藉著聖靈所發的光,乃是首要的元素。根本的需要,乃是要罪人看見自己的情形,看見耶穌的榮耀;叫他流淚、悔改、熱心、認罪、有美好的感覺,都是沒有用處的。惟獨這一種在聖靈裡的看見,才會叫一個罪人,真信並接受主耶穌作救主。這是因為你不能相信你所沒有看見的,你也不能接受你所沒有看見的。就是因為在裡面已經看見了,所以才能夠相信。惟有這一種的信心,是不能搖動的,是經得起試煉的。
在基督徒生命的長進上,也不在乎許多的鼓勵、警戒、教訓,叫他發熱心、盡本分、多讀經、多祈禱,這些都是附屬的,並非主要的。頂主要的元素,也是他們會看見。所以我們看見保羅寫信給以弗所人的時候,雖然知道他們在主裡面是頂好的,並不像哥林多人的道德那樣墮落,他第一件事情,為他們禱告,就是要神藉著聖靈照明他們心中的眼睛。基督徒生命的進步,乃是因為他們得了神的光,開了他們的眼睛,叫他們知道神的榮耀有多豐富,神的能力-就是藉著耶穌基督的復活,所賜給他們的-是何等的浩大。如果信徒不會看見這個,不知道他在神那裡所得著的是何等的豐富,就進步是不可能的。
所有為神作特別工的人,都是被神光照過的人。惟獨被神光照的人,才會審判自己的肉體;惟獨審判自己肉體的人,才會被神所使用。乃是當神的光來的時候,一個信徒才會看見他自己是如何污穢的,因為他看見了神的聖潔;才知道自己是如何的不義,因為他看見了神的公義;他才知道自己是如何的不堪,因為他看見了神的榮耀。等到一個信徒這樣的自知之後,他才會像真受割禮的人,一點不倚靠自己,(不只不倚靠,並且是深深的恨惡,)乃是完全的靠著神的靈。惟有這一等的工人,才是在神手裡的工人,才能為神所使用;也惟有這一等的工人,才能有神的眼光,看見神的計劃,明白神的目的。
有許多的人,他們因為沒有神的光的緣故,就以為他自己是怎樣的了不得。魔鬼常常欺騙人,以為我已經得著聖潔了,我是沒有罪的了。豈知人所以會這樣說,乃是因為他沒有得著神的光,所以不知肉體的敗壞。我是一個深深相信基督是我們生命,會叫我們完全勝過罪惡的人。沒有一個基督徒,可以推諉說,人在世上是不能不犯罪的,但是,我們雖然得勝,這並非說,我們的肉體不是敗壞的。現在有一種普通的錯誤,就是人不是趨入這極端,就是趨入那極端。有的人以為我們是敗壞的,所以我們不能不犯罪;有的人以為我接受了基督作我的得勝,所以罪性在我裡面消滅了,所以我不是敗壞的了。豈知都不然。真理乃是:我們在基督裡是得勝的,我們在自己裡,乃是敗壞的。一個信徒可以天天靠著基督,有完全勝過罪惡的生活,而天天覺得自己是敗壞不堪的。敗壞不堪的感覺,不會攔阻他得勝,因為乃是基督在他裡面得勝,並非他自己。他完全的得勝,也不能使他不感覺他完全的敗壞。因為他肉體的敗壞,不會因基督的拯救而改變了性質。
為著許多人受了迷惑,在自己微小黯淡的亮光中,以為自己是怎樣的聖潔、無罪、有了全備的愛的,所以我們要來看聖經中許多最好最深的聖徒,對於他們自己在神的亮光中是如何看法。
約伯 約伯是個義人,這是神這樣說他的。他的三個朋友當他受苦的時候,都以為他是犯了罪,得罪了神。他自己並不這樣的承認,花了許多的工夫,和他們辯論,證明他自己的清白與公義。我們都知道,當神顯現給他的時候,聖經就記著說,『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因此我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伯四二5~6。)神的光來了,他就知道他自己是如何的可惡,人的話語不會叫他自責,但是,神的光會叫他謙卑。
以賽亞 當神還沒有差遣以賽亞之先,神先將自己的榮光顯給以賽亞看。在這樣的榮光中,叫這一位神的先知,不能不呼喊說,『禍哉,我滅亡了;因為我是嘴唇不潔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潔的民中;又因我眼見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賽六5。)當他沒有見這異象之先,以賽亞的嘴唇就是不潔淨的,他就已是住在嘴唇不潔的民中,但是,他並不覺得,他也許以為他就可以作先知服事神了。乃是當神的亮光來的時候,他就能看見圍著他的人的實情如何,他也才能看見他自己的實情如何,他的口是如何不潔的,如何不能作神的口的,甚至於他喊著說,『禍哉!我滅亡了!』真的,神的『聖哉』,要引出我們的『禍哉』。就是在他這樣的自知之後,才有撒拉弗用紅炭潔淨他的口。在這裡我們看見一個頂好的次序,先是污穢,後是神的光,再後是自知污穢,再後才有得潔淨的可能,最後才能被差遣。
但以理 聖經中有兩個人,聖經沒有記出他的罪的,但以理就是一個。可知他在神面前是如何得神喜悅的。但是,聖經告訴我們說,當他看見主的時候,給神的光照的時候,他『便渾身無力,面貌失色,毫無氣力。我卻聽見祂說話的聲音,一聽見就面伏在地沉睡了』。(但十8~9。)在神的光中,就是最好的聖徒,也是站立不住的,也是不能不俯伏在地的。
哈巴谷 哈巴谷被神光照的時候,也是有同樣的經歷。他說,『我聽見耶和華的聲音,身體戰兢,嘴唇發顫,骨中朽爛;我在所立之處戰兢。』(哈三16。)
彼得 我們知道彼得是何等一個自是自負的人,但是,當神藉著主耶穌發出祂一點的亮光,叫他偶然看見一下,他也不能不承認自己的污穢。我們知道那個故事,就是他們怎樣整夜勞力,毫無所得;後來主命他在水深之處下網打魚,他們聽命,就怎樣圈住許多魚,甚至把兩隻船裝滿了。主這樣的顯現祂一線的榮耀,就叫彼得『俯伏在耶穌膝前,說,主阿,離開我,我是個罪人』。(路五8。)
保羅 這一位打過美好的仗,跑盡當跑的路,守住所信的道的保羅,當他在快要離世的時候,告訴我們說,『我是個罪魁!』在這裡我們所要注意的,就是這個『是』字在原文,是現在式的。這個告訴我們,他在臨死的時候,他對於自己是如何看法,他以為主耶穌降世是救罪人,在所有的罪人中,他還是個罪魁,他沒有什麼可以誇口的,他沒有什麼功勞,他沒有什麼特長;他也是像其餘的罪人一樣,因著基督的恩典而得救。不只如此,他以為他自己比別人更不好,所以他需要主的恩典更過於別人。誰曾得過神的亮光多於保羅呢?就是因為他得的光是比別人更多,所以他自知比別人更清楚,他也自審比別人更厲害。惟獨不自知的人,才會以為他自己是如何的聖潔、長進、與特出;人所以不自知,就是因為他沒有得著神的光。
約翰 這位主所愛的門徒,當主在肉身隱藏祂自己榮光的時候,他是比別人更親近主的,我們記得,他是靠主胸懷的那個門徒。主復活後幾十年,他為主再作美好的工,並且主特別用他,寫一卷專門論到交通的書信,特別說到神的愛和神的光的。照著人而說,這一個門徒如果看見了神的光,他應當不會像許多人那樣的恐懼了。但是,我們記得,當他在拔摩島上,看見主耶穌顯現出祂的榮耀給他看,『面貌如同烈日放光,』叫他『一看見,就仆倒在祂腳前,像死了一樣』。(啟一16~17。)沒有一個看見神的光的人,是不仆倒在地上的。
我們不只在聖經裡面,讀到聖經裡面的人,是怎樣的因著看見神的光而謙卑,而認罪,而自知;就是在教會的歷史中,我們也能看見有許多最聖潔的聖徒,因著他們親近神的光的緣故,知道他們自己的軟弱和敗壞。我們底下所要引的人,誰能說,他們不是教會中最特出的人呢?但是他們對於自己的看法,卻是這樣的卑微。這無他,乃是因為越親近神的人,就越知道自己的軟弱;越得著神亮光的人,就越知道自己的敗壞。驕傲、自是的人,都是因為沒有看見神的光。
路德馬丁 當他被關在監裡的時候,他寫一封信,給羅馬教會中一個很有權柄的人說,『你或者會想我現在是無能的了,皇上很容易的禁止我這個可憐的修道士的呼求,但是,你應當知道,為著基督愛心所加在我身上的本分,我必定會盡,我一點都不怕陰府的權勢,更不要說到教皇和他的主教們。』但是當他在神的亮光中看見他自己的時候,這一位極勇敢的改良家,只得呼喊說,『我更怕我自己的心,過於教皇並他所有的主教。在我裡面有一個頂大的教皇-己!』
諾克司約翰 這位蘇格蘭人,為著基督的緣故,曾為一個教師、傳道師、囚犯、奴隸、漂泊者、改教家、並政治家,同時他也是一個世上僅見的聖徒。在他頂末了一次禱告的時候,他自己說,『這篇禱文,是我諾克司約翰,用我半死的舌頭,和完全的心思,向我的神所求的。』在這篇禱文裡,有底下的幾句話:『主阿,求你憐憫我,不要審判我數不過來的罪惡;在其中,求你特別的寬恕那些世人所不能指責的罪惡。在我少年的時候,中年的時候,一直到現在,不知道經過了多少的爭戰,我發現在我裡面,除了虛假和敗壞之外,再沒有別的了。主阿,惟獨你是知道人心秘密的主。我求你記得在我所說的罪惡中,並沒有一件是我所喜歡的。並且我因著它們是常常的憂愁,它們是我裡面的人所深深恨惡的。我現在為著我的敗壞而哀哭,只好單單的安息在你憐憫的裡面。』這是一個被神光照的人所發出來的禱告。
本仁約翰 因為他要傳福音的緣故,人把他關在監裡十三年之久,他在監裡就寫了世人所共知的天路歷程。除了聖經之外,天路歷程可算作世界上譯本最多的了。司布真論到他說,『我看本仁約翰的體裁,是最像主耶穌的體裁,沒有人能及他的。』但是,他寫到他自己說,『自從我前一次懊悔之後,又有一件事叫我憂愁,就是我如果頂嚴密的察看我現在所作最好的事中,我發現罪,新的罪調和在我所作的最好的事中。所以現在,我不得不斷定說,無論我從前對於我自己,並我的工作,怎樣的自負,怎樣的幻想,雖然我從前的生活,就是沒有瑕疵的話,但是,我在一天所犯的罪,已經夠叫我下地獄了。』在他這樣頂深感覺到罪惡的當中,他呼喊說,『若不是一位大的救主,必定不能救像我這樣的一個大罪人。』
喬治懷特腓 這一位與衛斯理約翰齊名的、特出的傳道人,當他快死的時候,他能說這樣的話:『哦,但願我能夠倒下,並且死在我主的工作裡,因為我想這是配得著我為它死的。我如果有一千個的身體,每一個的身體,都要因著耶穌作一個漂泊的傳道人。』當他末了一次拿著蠟燭退去安歇的時候,他的門口有一大群的人圍著,要他對他們再講一次的道。他知道他那天是要死的,但是,他向著他們講道,一直到蠟燭燒完,然後上樓去死。這一個人論到他自己說,『在我們所有盡本分的行為中,都有敗壞攙雜在裡面,所以當我們悔改之後,耶穌基督,如果要照著我們的行為,才收留我們,我們的行為,必定定我們的罪,因為我們並不能獻上一個禱告,能夠像神的道德律所要求的那麼完全。我不知道你們要怎麼想,但是,我能說,我不能禱告,我只會犯罪,我不能向你們或者向別人傳道,我只會犯罪;我只好這麼說,就是我的悔改,還得再悔改,就是我的眼淚,也得在我的救贖主的寶血裡去洗。我們最好的行為,也不過是有精采的罪而已。』
托潑拉地奧古斯督 這一位頂敬虔的人,當他計算他罪惡的時候,他以為他最少一秒鐘都有一個罪,這就是說,在十年中,要有三萬萬多的罪,所以他才寫出那一首極榮耀的詩,叫千萬疲倦被罪壓害的人都得著安息-
為我開成萬世磐,
容我藏於你中間!
他寫著說,『哦,世上有一個可憐的人像我這樣的麼!自己除了軟弱和罪惡之外,沒有別的,在我的肉體中,沒有良善,我竟然會受試探而自視甚高,我一生所作的最好的工作,不過叫我有資格受定罪而已。』然而當他癆瘵快死在倫敦的時候,他把他有罪的頭,靠在救主的胸懷裡說,『我是全世界最快樂的人!』
愛德華約拿單 他是一個頂屬靈為主所大用的人。只要他傳道,就有無數的人,為著自己的罪扎心似的哀哭而求救主的赦免。他是一個頂誠實的人,所以他就頂謙卑的寫底下的話:『我常常頂深的感覺到我自己是何等的充滿了罪惡、污穢,我頂常的因為這樣的感覺太厲害的緣故,叫我不能不放聲大哭,有時哭的時候是很長的,因此,我只好常把我自己關起來。我現在頂深的覺得我自己的兇惡,和我心的敗壞,比我沒有悔改以前,還要厲害。照我自己而言,我早就覺得我的兇惡,是完全不能消滅,乃是充滿了我的心思和想像的。但是,同時我覺得我對罪的感覺實在是太少、太細微;我自己都覺得希奇,因為我竟然不能有更多對罪的感覺。我現在所頂盼望的,是能夠有一個悲傷的心,並且頂謙卑的俯伏在神的面前。』
伯納耳 『但願我們作神工的人,和神的子民,都看見這一位奇妙特出的人,他和他的聖潔,他的屬天、勞碌,並他在生活上的捨己。他怎樣的將他自己,並他的一切,在心裡,在行為上,獻給神的榮耀;並他在各樣的痛苦和憂傷中,在要死不死的情形中,怎樣的鎮定,怎樣的堅固,好叫我們都受鼓勵,而知道我們在世上所作的工是何等的大,我們藉著基督所得著的經歷和行為,是何等的可愛,何等寶貝,並這樣的結局,是何等可羨慕的。』-這是愛德華約拿單在因福音作他兒子的伯納耳埋葬的時候所說的話。
他在二十五歲的時候,在美洲的中心森林中,向貧苦的印第安人作工,他勞碌,他受苦,他禱告,他禁食,一直到神的靈傾倒在他們身上,以致有許多人悔改歸主,並為主活著。五年後,他就安息了。
但是,對於他自己,他是這樣的歎息說,『噯呀,我裡面的污穢!噯呀,我在神面前的羞恥和愆尤!噯呀,當我傳道的時候,我是怎樣的驕傲、自私、假冒為善、無知、苦毒、分門別類,並怎樣的缺乏愛心、熱心、溫柔與和平!』
戴德生 加拿大內地會的監督富樂士,與戴先生是同工幾十年的,他說他和戴先生一同禱告,不知道有幾百次、幾千次,但是,他沒有一次聽見戴先生禱告時是沒有認罪的。
這些人都是比平常的人特別親近神的,但是,他們對於他們自己竟然有這樣的感覺。但是,讓我問一句,許多平常的信徒,沒有像他們那樣親近神,也沒有那樣感覺自己的敗壞,難道他們是比這些人更長進麼?誰也要答應說,不。不感覺自己不好,並不是說自己是好的,反之,這不過表明他們是缺乏自知之明而已。這些人所以會這樣的感覺自己的不堪,就是因為他們是特別親近神的。他們比別人多得著神的光,他們知道神聖潔那個絕對的程度,所以他們也比別人更感覺自己的不好。所以我們看見約翰一書對我們說,『我們若在光明中行,…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一7。)因為人在光中的緣故,罪就顯明出來,耶穌的血,就變作是必需的。接著又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8。)凡會說自己無罪的人,都是自欺的人。人所以會自欺,就是因為真理-神的光所發出來的真理-不在心裡。沒有神的光照的人,才會以為自己現在好了、聖潔了、完全了、沒有罪了。我們如果像這些人那樣的親近神,就我們必定像他們那樣的感覺自己的污穢,因為越親近神的人,他聖潔的程度越高,他越知道什麼是污穢,什麼是敗壞,什麼是不義。
我們對罪感覺的深淺,乃是憑著我們得神的光的多少為轉移。許多的事,在我們基督徒生活的起頭時,我們並不以為是罪,乃是當我們在恩典上長進的時候,我們才明白那些也是罪。多少事,我們去年以為是對的,但是,因為今年多得神的光的緣故,我們就明白那些也不對。所以,也許現今有許多你以為不錯的,等到將來,你更認得神和祂心意的時候,你就要以為那些事是錯的。世上沒有一個基督徒,是完全沒有過錯的。我們要小心,不要受肉體的欺騙,以為我們現在是已經得著『無罪的完全』了。
將來的審判
我們知道,我們基督徒,將來還是要站在基督審判台前受審判的。那個審判,並非要定規我們要永遠得救與否,乃是要定規我們會否進入國度,與在國度裡的地位如何。這個審判,乃是關乎我們得救以後,天天靠著主而有的生活和工作到底如何。我們將來會否得著神的稱讚,乃是看我們今天曾否遵行神的旨意,因為神除了祂的旨意之外,祂並沒有喜歡別的。自然我們自己得賞與否還是小事,我們會否叫主的心喜悅並滿足實在是大問題。我相信每一個得救的人,都有一共同的心願,就是要叫主喜悅,雖然這樣心意的程度是不同的。
在許多要『得著基督』的信徒中,常常很不小心的說,這個是神的旨意,那個是神的旨意;我覺得這個是神引導我的,那個是神引導我的。親愛者,你們知道麼,這些事情,將來是要經過審判的。並非我們怎麼說就算得,也並非我們怎麼覺得就算得,也並非我們怎麼以為、怎麼相信就算得,乃是看到底我們所作的實在是否出乎神的旨意而定。林前三章,把將來審判我們的方法告訴我們:『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他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13。)這個火到底是什麼火呢?我們知道火的用處,有的時候是為著焚燒,但是,在許多的時候是為著照亮。對於草木禾秸的工作,火就要焚燒;對於金銀寶石的工作,火就要照亮。我們若將這一節聖經,和啟示錄一章十四節(說到那位審判主的眼目,是如何的像火焰)擺在一起,我們就更明白這火的意思。當將來我們受審的時候,主就是用祂的火來試驗我們的工作,來表明我們的工作,這個火,就是祂像火焰的眼睛。這就是說,主要憑著祂的光,照著祂的看法來審判我們在得救以後所作一切的工程。祂的光要顯明出來什麼是合乎祂旨意的,什麼不是。
讓我們知道在神面前只有一個是非的,只有一個是非的程度的。這個程度是絕對的、完全的、無可更改的、無可轉移的。我們將來就是要按著這一個標準受審判。無論我們今天怎麼說,怎麼覺得,怎麼相信,怎麼以為,我們所行的,若不是真出乎神的旨意,就在那一天我們必定受虧損。在神的亮光中,不只沒有什麼是可以隱藏的,並且沒有什麼是可以錯誤的。我們今天若得不著神的光,來啟示我們實在的情形,和事情到底是否合乎祂的旨意,就在那一天,當神藉著祂的光,按著祂的旨意來審判的時候,我們就必定站立不住。如果我們今天活在世上,事事都有神的光照,知道什麼是祂的旨意,(無論是對自己、對別人、作事情,)就在那一天,我們的工程,是必定得賞賜的。讓我們知道,我們今天所得著來作事的神的光,就是將來神所要用以審判的光。所以我們若要知道我們的工作,那天在神的光中能否站立得住,我們就要問說,我們今天的工作,是否照著神的光而行。讓我告訴你們,神的光是沒有改變的。今天神的光所定罪的,以為不合祂旨意的,將來神的光也必定定罪,以為是不合祂旨意的;今天神的光所稱許的,以為是合乎祂旨意的,將來神的光也必定稱許,以為是合乎祂旨意的。我們千萬不要冒險,盼望現在不照著神的光而行,不求神的心意,不照神的看法,而盼望那天神的光發現的時候,能夠受祂的賞賜。
我們現在天天所憑著而活的,就是神的光。我們說我們現在照著神的光而行,意思就是說,我們要照著神的審判而行,意思就是說,我們天天的行事為人,都要頂清楚的看見,神將來對於我這樣的行事為人是要怎樣審判的。因為我頂清楚的知道將來審判台前景況的緣故,就叫我在神的面前,憑著這一個知識,而行祂在那天所要稱讚的事,而不行祂在那天所要定罪的事。神的光,就是審判台前的光!我們今天靠著神的光來自知,並靠著神的光來知道祂的旨意去行事,我們就是靠著審判台前的光來自知,就是靠著審判台前的光來知道祂的旨意去行事。我們應當感謝讚美神,因為我們是不必等到那天才會看見神的光,才知道祂是如何要審判我們的,我們今天就有看見那個光的可能,我們今天,就能知道什麼是祂將來所要定罪的,什麼是祂將來所要稱許的。聖靈來住在我們心裡,就是為著要啟示神的這個光,所以我們的責任是無可推辭的。
保羅也是以為,將來神的審判,乃是要藉著神的光的,他告訴我們說,憑著自己的感覺所作的事,乃是沒有價值的。所以他說,『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所以時候未到,什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祂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裡得著稱讚。』(林前四4~5。)這一段聖經,是再明顯沒有的。弟兄們,如果保羅這樣的人的感覺,還是靠不住的,他感覺他自己是不錯的,還不能算得不錯,就你和我呢?他說除了神那天用光來照耀之外,我們裡頭是有許多的隱情,許多的意念,可以影響到我們的行為的,可以叫我們去行自己意思的。到了那天,神光照的時候,我們才知道我們今天,受了我們自己那個隱藏的影響是多少。所以他在上文告訴我們,他除了忠心,沒有別的。因為我們的存心若是忠心的,就是說,要出任何的代價,來遵行神的旨意,神就必定將祂的旨意告訴我們,叫我們知道如何行。主耶穌說,『人若立志遵著祂的旨意行,就必曉得…。』(約七17。)
所以,弟兄們,我們現在在世上,這樣的尋求神的光,是叫我們在將來的時候,看見這光發現的時候,不至於受定罪,乃是要得著滿足的賞賜。
一個禱告
我們已經知道了遵行神的旨意乃是何等的緊要。但是我們若要知道祂的旨意,就我們在神面前,必須有願意遵行祂旨意的心。我們的心,必須是從一切斷了奶的,我們必須在神的面前只有一個心意,就是要知道祂的心意。無論神所啟示的是這個也好,是那個也好,我都願意接受,在這樣的光景中,有這樣的柔和順服的心,神就必定將祂的旨意告訴我們。因為『耶和華與敬畏祂的人親密;祂必將自己的約指示他們』。(詩二五14。)
但是,在許多的時候,我們並不知道我們自己的心,我們並不知道我們自己的心是多詭詐、多彎曲、多悖逆。我們想我們自己是肯順服的,是要神旨意的,但是,我們並不知道我們心裡極深的地方是如何的有了私意,有了己見。所以我們必須像大衛一樣,在神的面前呼求說,『耶和華阿,求你察看我,試驗我,熬煉我的肺腑心腸。』(詩二六2。)『神阿,求你鑒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試煉我,知道我的意念;看在我裡面有什麼惡行沒有,引導我走永生的道路。』(一三九23~24。)惟獨當神鑒察我們,並知道我們的心思的時候,我們才知道我們的心思;惟獨當神試煉我們,並知道我們的意念的時候,我們才知道自己的意念。乃是當我們經過神這樣的鑒察和試煉,我們才能看出在我們裡面有什麼惡行-什麼惡存心,好叫我們除去,來得著神引導我們走永生的道路。多少的信徒,他要明白神的旨意,他也求神將祂的旨意告訴他們,但是,他們並沒有得著。這沒有別的原因,就是因為在心裡有惡行,叫神不能引導他。他並不自知,並不知道自己在心裡有多少的傾向,多少的成見,多少的懼怕,和多少的慾望;因此叫神不能啟示祂的旨意。他如果在神的面前,求神用光照他,叫他自知,然後除去他的阻擋,神就必定引導他。讓我們知道,自知雖然不能使我們就明白神的旨意,但是,自知會叫我們知道,在我們裡面是有了什麼,阻擋了我們明白神的旨意的。所以自知在明白神的旨意上是一件不可少的事。但是,沒有神的光,誰能自知呢?所以現在豈不是我們要同大衛一樣禱告的時候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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