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舊約是神與人的婚約
有次和姊妹晨興時,姊妹說,聖經就是一本神與人的婚約書,當時我不懂,只覺得舊約是些硬梆梆的規條、律例罷了。但最近聽了林鴻弟兄的資訊,對十條誡命講解後,哇!心裏豁然開朗,真的,十誡條條都是婚約,非常浪漫的婚約。
耶利米書卅一章32節,「不像我拉着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我雖是他們的丈夫,他們卻背了我的約;這是耶和華說的。」出埃及的時候,主和以色列人立約,立甚麼約呢?是立律法的約就是舊約。接着說「我雖是他們的丈夫,他們卻背了我的約」,沒有人懂律法的約是婚約,但這是神自己說的。
十條誡命第一條就是,「我是耶和華你的神,…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出廿2-3)如果懂得是婚約,你要這麼讀,「我是妳丈夫,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男人。」婚約就是這樣子,你要嫁給我嗎?你嫁給我,除了我以外,你不可以有別人。
第二條,「不可為自己雕製偶像,也不可雕製任何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之物的像。不可跪拜那些像,…」(4-5)如果你太太,包包一打開,裏頭是張別的男人的像,你甚麼感覺?你一定說,你不可有別的像,打開只能我的像,對不對,這是婚約。
全部聖經都是婚約,馬太福音第九章,「耶穌對他們說,新郎和伴友同在的時候,…但日子將到,新郎要從他們中間被取去,那時他們就要禁食。」(15)主耶穌來是新郎,祂要娶你,這麼大的事,你不在意嗎?你只像是一個窮光蛋,求一點施捨、叫我病好、只是想着神會不會顧念你?…神當然會顧念你。但是神不是那樣的神,祂是你丈夫,祂是新郎,你是祂的妻子。從創世記到新約施浸者約翰,到主耶穌,到使徒保羅,然後到主再來,到永世,所有的故事,都是丈夫和妻子的愛情關係。(員農區 楊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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